在接到反映后,斗里司法所、综治办、林业站等相关部门,成立调解小组,向村干及相关知情人士了解事件基本情况,商讨解决对策。经过摸底调查,调解小组了解到一个关键事实,就是石某称所栽的林木为1984年栽种,而四组所栽林木为1993年及以后栽种。斗里司法所便以这个关键点为突破口,对症下药——看树龄,数年轮。
图为山林调解现场
11月17日,调解小组便联系双方当事人,共同赶往矛盾纠纷地调解。在争议边界区域,现场锯木,抽取样本,最后统计分析。经过2个多小时的调解,现场抽取样本十多个,林业站对树龄进行确认,边界区域林木树龄从22年到34年都有。石某在边界区域所砍伐的林木中,有一部分确实砍到了四组的集体林木。
图为工作人员在数年轮
11月22日,调解小组再次组织双方调解,最后达成初步协议:由石某出钱,对边界区域有争议的林木,逐棵标记,雇人锯下木桩,最后由林业站对树龄进行逐一确认,树龄30年以下的为四组林木,30年以上(含30年)为石某林木。年轮数据一出来后,纠纷结果一目了然,调解的司法人员和林业站工作人员趁热打铁,组织双方当事人签订了协议。至此该起林木权属纠纷终于得到解决。(陆兴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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