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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一砖厂领万元罚单 主要责任人也难逃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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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9-03 10:04:12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因“砖窑排水沟堵塞”,“ 未按照矿山开采设计开采,矿山边坡垮塌未形成台阶”责令整改后仍未改正,从江县一砖厂被从江县安监部门开出万元罚单。这是自《新安法》法实施以来开出的第一张万元罚单,且主要责任人也难逃其中,受到处罚。

  据从江县安监局矿山安全监管股负责人介绍,今年6月份中旬,该局执法监察人员深入该砖厂开展建州60周年安全生产“百日整治”和汛期安全专项检查时,发现该砖厂存在“砖窑排水沟堵塞”“未按照矿山开采设计开采,矿山边坡垮塌未形成台阶”等六条安全隐患作出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并限于2016年7月14日前整改完毕。经多次督促后于7月底,安监部门执法人员在对该砖厂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时,发现责令限期改正的六条问题,一条均未整改。

  依照《新安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厅应急〔2016〕74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从江县安监部门局对该砖厂处1万元罚款,并对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卫生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各处1000元罚款。

  矿山安全监管股负责人说,新安法实施以来,从江安监部门已对全县5家非法生产、违规开采等企业进行过处罚,但针对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的这还是第一次。(杨政勇)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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