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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首例新农合大病保险患者获赔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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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3-03 13:28:36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真没想到,我姨爹住院的费用除了享受新农合报销外,还得到保险公司1千多元的大病保险补偿,而且在医院就能一站办结,既减轻了我们负担,又用不着跑腿,太方便了!”3月2日,作为首例赔付受益者,27岁的从江县丙妹镇丙梅三村村民贾连荣代其姨父潘老丙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手中接过赔付金时激动地说。他告诉笔者,今年1月他姨父患股骨骨折在从江县人民医院手术,住院总费用3万多元元,新农合给予报销了2万多元。

  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从江支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黔东南州大病保险赔付政策,潘老丙在扣除自费项目费用、新农合报销费用及大病保险起付线6000元以后,进入大病保险赔付费用为3790.44元,按照比例,潘老丙最终得到大病保险赔付金1895.22元。




3月2日,从江县新农合中心副主任贾传香正在给患者及家属解释新农合大病保险政策
 

  “新农合大病保险是今年从江县实施的新政策,是帮助农民群众抵御重大疾病风险的有效途径,将有效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从江县新农合中心副主任贾传香说,从今年3月1日起,从江县新农合大病保险正式启动,凡参加新农合的人员,因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负费用超过一定额度的,还能得到大病医保的“二次赔付”,一个年度内最高可获赔付50万元。

  据悉,从江县大病保险起付线为6000元,超出部分将采取分段报销方式进行补偿。具体标准为:1-10000元补偿50%,10001-30000元补偿60%,30001元以上补偿80%。补偿封顶线50万元,补偿保底线100元。

  为了使广大新农合参合人员办理大病保险报销时更加方便、快捷,承办从江县大病保险工作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从江支公司在县新农合中心的协调帮助下,在新农合报销系统的基础上,升级安装了大病保险即时结算模块,并与公司大病保险管理系统进行对接,实现大病保险报销与新农合报销的“一站式”即时结报。

  实行大病保险定点医院“一站式”结报后,原来大病患者需要先垫付医疗费用,事后持纸质报销材料至保险公司大病保险服务网点申请才能报销,变成只需在医院办理出院结账手续时,就能实现大病保险报销与新农合报销的“一站式”即时结报,由医院先行垫付,保险公司按月将垫付资金拨付给医院。患者只需向医院缴纳扣减了新农合报销、大病保险报销金额的住院费用。整个大病保险报销手续的时间仅为5-8分钟。

  在非即时结报医疗机构就医的,出院结算时全额结账,出院后持索县外就医补偿需提供材料到县农合中心服务窗口办理基本医疗补偿,基本医疗补偿后及时将数据传送至保险公司结算系统,保险公司直接将大病保险补偿资金划拨到参合患者的指定银行个人账户。

  从江县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理赔“一站式”即时办结工作,不仅减轻了群众就医的经济负担,而且让群众少跑了好多腿,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称赞。

  如今,从江县已形成了新农合基本医保、商业大病保险和民政救助保障体系,为广大群众撑起了健康保护伞。(吴德军)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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