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4月30日,笔者从黎平县文化部门获悉,该县有7人列入黔东南州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据悉,全州第三批“非遗”传承人100人名单中,黎平县7人列入州级“非遗”传承人,分别是侗族大歌传承人吴艮梅、吴梅香,侗族琵琶歌传承人吴增勇,蓝靛淀染工艺传承人谢云先,侗族服饰传承人邬克兰,记坚习俗传承人吴大清,侗族芦笙会传承人潘永高,其中女性4人。
从历年国家、省、州公布的“非遗”传承人名单了解到,截止目前,黎平县先后有6人入选国家级“非遗”传承人,其中侗族大歌1人,侗族琵琶歌3人,侗戏2人;15人入选省级“非遗”传承人,21人入选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命名二批县级文化遗产传承人共496人。(姚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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