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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创新实行清水江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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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9-16 10:51:28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为切实加强清水江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工作,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锦屏县创新实行清水江流域环境保护“河长制”考核。

  据悉,锦屏县清水江流域乡镇级“河长”明确为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河长制”考核内容包括: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制度建设、环境保护河长工作责任制落实、污染源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医疗病原性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和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情况8个方面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和单位“评先创优”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乡镇级“河长”,实施行政问责;对河长制年度目标任务完成不好的乡镇实行评先创优 “一票否决制”。(赵锡彬)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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