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笔者从黄平县非遗中心获悉,经黔东南州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评审工作委员会认真评审,黄平县有5人荣获黔东南州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称号。
经过州级评审委员会的严格评选,共评出了全州100名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黄平县有5人荣获黔东南州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分别是:《苗族板凳舞》传承人—潘家兰;《苗绣》传承人—潘家英;《革家银饰制作技艺》传承人—李明刚;《革家蜡染》传承人—罗文珍;《苗族银饰制作技艺》传承人—杨华。(吴忠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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