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笔者从黄平县获悉,相关部门已完成全县企业退休职工调待及发放工作,调待总人数为3321人, 1-5月份全县共发放3133.38万元。
这次对2014年12月31日及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0元,并按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5元,不足1年按1年计算。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根据不同时间段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50元、530元、510元。
以上人员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每满1岁增加7元,不足1岁的按1岁计算;1953年12月31日及以前(不含建国前)每人每月增加50元基本养老金;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40元,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的可以累加,企业退职人员参照以上标准增加退职生活费。
退休的军队转业干部按有关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达不到2015年度贵州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平均水平的,采取补差方式补足。退休和退职人员月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分别调整为560元和535元。
此次养老金调待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承担,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原渠道解决。(廖廷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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