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年,随着相亲热潮,一些年轻男女在熟人的介绍下而仓促订婚。然而,在相处过程中,因性格不合、习惯不同等原因,造成悔婚、退婚现象屡见不鲜,订婚时的彩礼在这时成了双方纠纷的导火线。近日,家住从江县斗里乡湾里村的蒙某与西山镇顶洞村的孟某便因为彩礼钱,而反目成仇。
2013年,蒙某与女友孟某经人介绍,于当年订立了婚约。相处一年后,因两人年龄相差较大、性格不和等原因,经常为些琐事争吵不休,最终决定分手。蒙某家人看二人结婚无望,便要求女方孟某家人退还之前的婚约财物,合计16684元,女方对清单上的某些条目不认同提出异议,两家为此争吵不断。
了解到双方的纠纷后,从江县司法局基层股和西山司法所立即召集双方进行调解。此次调解双方当事人均无法参加,由双方家长参加。调解员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说,从法理和情理方面向当事人细致释明,建议双方互谅互让,邻里邻居冤家宜解不宜结,经过积极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女方返还男方7200元,男方退回女方的侗布一匹。(李建华 石庆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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