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县以城区和乡村道路交通秩序、省县干线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酒驾醉驾违法行为、道路重大安全隐患为整治重点,明确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工作职责,将交通查处任务指标细化分配到25个乡镇和县直相关的5个单位。明确考核奖惩,由专项整治办进行调度检查,每月考核通报一次。对百日整治期间完成每月目标任务的乡镇和部门,整治发生的工作经费,按整治期间罚没收入的50%在预算收入中予以专项安排,每拘留1人给予办案单位500元经费补贴。
规定镇乡每月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分别为50起、40起(德凤镇不含主城区、顺化乡任务减半);交警大队每月至少查处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载人、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各50起,机动车安全设施不全80起、超速行驶100起、乱停乱放200起、闯红灯50起,行政拘留3人,扣留机动车100辆;交通运输部门每周深入车站和客运企业检查1次,每月查处面包车、摩托车非法营运各20起,客车违规营运20起,出租车违规营运20起;农业部门每月查处农用车无证驾驶、违法载人各10起,扣留涉牌涉证农用车10辆;公安网监大队每天提供客车、出租车、小型客车违规行为各3起,货车违规行为2起的图像资料;市政局每天查处机动车辆违规停放5起。(姚进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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