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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规范查阅出生婴儿档案数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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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6-22 14:23:48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为保证全县出生婴儿档案数据安全,合理推进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建立健全出生婴儿档案的查阅管理机制,确保婴儿档案数据安全可靠,明文规定:各医疗机构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婴儿档案的管理,加强档案的保密性,婴儿档案不得丢失、不得外借、不得私自更改原始档案数据;建立查阅婴儿档案数据管理制度,任何单位或个人查阅婴儿档案,必须持有辖区内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出具的介绍信和查阅人员本人的身份证,方可给予查阅。否则,将追究婴儿档案管理人员的责任;查阅时,档案管理员不能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开,必须全程陪同候查,以防其他资料泄露。档案资料查阅结束后要认真做好登记。(吴昌雄)
 

责任编辑:洪岭晶【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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