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在镇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的监督下,一辆中型自卸货车在镇远金家湾一家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点被“肢解”报废。
工人正在“肢解”报废车
据介绍,这辆牌照为贵D20384的红色大货车出厂日期是2002年,强制报废日期是2017年,为何被提前报废?司机姚某倒出原委:“这车我买来拉建材、跑运输有10年了,因为长期超载和在工地行驶,车辆‘未老先衰’。为了省几个修理费,3年前我就没有审车了。结果9月26日我经过镇远城区去修理厂准备修车的时候被交警大队长逮到了...”
行走在大街上的报废大货车
“这辆车一看就非常的残破,特别是轮胎磨损得很严重。”交警大队长张大江介绍事情经过:“我开始以为这是一辆报废车,结果一查离强制报废日期还有4年。像这样有着严重安全隐患的车辆在闹市行驶,一旦出事后果不堪设想。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第四项‘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规定,大队依法对其提前强制报废。”(龙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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