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镇远交警严格落实“三项纪律”规定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3-10-20 09:08:21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管理,有效预防违法违纪问题发生,全面提升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镇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格执行公安部近期颁布实行的“决不允许面对群众危难不勇为”、“决不允许酗酒滋事”、“决不允许进夜总会娱乐”的“三项纪律”,积极采取措施,强化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据介绍,公安部“三项纪律”出来后,大队迅速传达到每一位民警、协警,并按照要求与每名民警、协警签订了保证书,确保人人明确纪律要求,人人自觉遵守执行,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三项纪律”。同时,组织全体民警、协警重温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部五条禁令》等相关纪律规定,加强民警的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确保队伍的纯洁性。

  在加强传达学习的同时,大队利用工作间隙,多次组织民警、协警就“三项纪律”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重点排查解决自我要求不严、纪律作风散漫等问题,杜绝队伍出现违反“三项纪律”的苗头;在八小时外通过领导与民警之间、民警与民警之间、民警与协警之间相互监督加强队伍的监督管理;丰富警营文化生活,培养广大民警、协警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杜绝违法“三项纪律”的土壤产生。

  据了解,大队还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媒体记者及县客运企业负责人、驾驶人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加强对大队民警、协警执勤执法和纪律作风的监督,并严格落实“一岗双责”,领导带头执行纪律规定,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龙冠宇)

责任编辑:liuchengyu【收藏】
上一篇:驻村干部圆土家青年“羊财梦”
下一篇:残破大货车闹市行驶 交警大队长亲自逮到强制报废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