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雷山县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3-04-20 09:38:47  来源:  

  为进一步严肃接待纪律,规范公务接待行为,制止奢侈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确保2013年公务接待在2012年基础上降低30%目标,近日,雷山县出台《雷山县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制度》,在全县狠刹公款吃喝歪风。

  《制度》规定,公务接待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县内各单位到乡镇执行公务,调研检查培训,或乡镇、村(居)到单位汇报工作、报送材料、请示业务等,一律实行工作餐接待;各部门之间在县城内从事公务活动一律不安排公务接待或互相宴请;各部门单位要明确公务接待专人负责制度,不得任何人都可以接待,任何人都可以签单;实行接待费定期公示报告制度,各部门单位每月末通过单位政务公开栏公示当月公务接待情况,每季末向县纪委、县委党风廉政室、县财政部门书面报告本季度接待费支出情况,坚守干部职工就读和有关部门检查;禁止午餐饮酒,工作日午餐一律不准研究或含酒精饮料;公务接待坚持“服务优,节约厉,浪费忌” 原则,严格控制陪餐人数,禁止铺张浪费;禁止经费超支,不得巧立名目违规变通或转嫁接待费用,个人违反的,接待费用由个人承担,并追究党纪、政纪、法纪责任;单位违反的,没收违纪资金,追究单位主要领导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实行接待费财务单独核算制度,不得列入会议费及其他费用支出;严格接待审批手续和报销程序,招商引资、大型活动、处理突发事件等大额公务接待费用,实行班子成员会议“一事一议”制度,结果公布,并将实际公务接待费用清单报县委党风廉政室备案。县委督查室、县纪委、监察、财政、审计、县委组织部、县委党风廉政室要加强检查监督。

  《制度》规定,将该项工作情况纳入单位党风廉政责任制目标考核内容,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追究其党纪政纪法纪责任。(余国德)

责任编辑:liuchengyu【收藏】
上一篇:雷山县重视对高中生开展党的知识培训(图)
下一篇:雷山县召开西江旅游景区服务礼仪培训会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