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高度重视省里下发“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11月27日第一时间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对这一便民惠民政策的宣传。
为了搞好此次“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政策宣传,该县及时开辟“绿色”咨询平台,通过电话、QQ、政务平台等方式来落实文件下发力度,采取主管部门一对一记录制度,以确保无错不漏,使政策宣传到位;同时利用“锦屏县事业单位管理”QQ群宣传,把政策响声送到每个偏远乡村教学点上,让有能力且长期在偏远乡村从事教育服务工作者真正了解党、政府的政策;加强与主管部门业务人员的沟通与交流,进一步对政策解析,以化解在了解政策疑难,促使政策宣传透明,宣传不留死洞;针对专业技术人员事项实行特事特办,简化不必要的办事程序,搭建中、高级职称申报“绿色”通道,由于整个工作得力,宣传到位,在社会中深受好评。
此外,还了解到,这个文件有一个新亮的点,政策明确对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范畴和评价机制有了新突破,文明规定:基层专业技术人才是指在我省乡镇(本实施意见中“乡镇”不含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关镇和街道)企事业单位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对扎根基层、从事本专业工作、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本科、专科、中专学历并在基层工作分别满4年、6年、9年的,可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本科、专科、中专学历,基层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分别满12年、16年、20年,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的,申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姜巨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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