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工商局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和牵头负责“两个作用”,实施“创业带动就业”工程,进一步激发创业活力,优化投资环境,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做优做强、提高质量,扶持微型企业做活做多、扩大数量。今年上半年,全县新增:内资企业16户,增长率4%;私营企业24户(公司法人12户),增长率为18%,投资人数42人,雇工人数956人,注册资金4745万元;个体工商户750户,从业人员810人,注册资金5232 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7户,注册资金1666万元,社员96人,共发展微型企业136户,注册资本2389万元,带动就业716 人。其主要做法是:
降低门槛,放宽条件,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快速成长。实行了“八个放宽”。
重点扶持从事加工制造、科技创新、创意设计、软件开发、民族手工艺品加工、特色食品生产、三穗鸭养殖、现代物流等行业。
加强微型企业帮扶力度。落实微型企业财税金融扶持政策。根据《三穗县人民政府扶持创办微型企业实施办法》,凡不属于国家禁止经商办企业的本省户籍人员、具有创业能力、无在办企业、创办的企业实际货币投资达到5万元、申请人与他人创办合伙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的,其出资比例不低于全体投资者出资额的50%、带动5人(含创业者本人)以上本省户籍人员就业及其他应具备的条件的,都可以创办微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实际货投资达到5万元后,可获5万元财政补助资金。微型企业除享受国家和省、州对微型企业及特定行业、区域、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外,县财政部门按照微型企业实际缴纳的所有税收中省级及以下地方留存部分总额进行等额奖励,时间为5年。第六年至第十年才按照逐年以10%的比例减少税收等额奖励;单个微型企业税收奖励总额累计可达15万元(不超过15万元)。符合扶持条件有贷款需求的企业,可以以自有财产抵押、税收奖励为质押或信用贷款等方式,向信用社、其他商业银行或担保机构申请50万元以下的银行贷款或担保支持;办理证照无需交纳任何费用。(杨荣昭 邓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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