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心和关爱,黎平县总工会从关爱劳模生活,大力弘扬劳模精神的角度出发,扎实做好劳模服务管理工作,使各级劳模的生活和工作得到了有力保障,进一步激发了劳模的工作热情。
一是建立健全劳模档案。通过走访调查、对劳模进行确认等方法,建立健全了劳模档案,实现了劳动模范的动态管理。
二是提高劳模先进生活困难补贴。将劳模先进生活困难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
三是扎实做好劳模先进困难补贴发放工作。日前,黎平县总工会为该县27名国家、省级劳动模范发放了2012年度生活津贴共计32400元,为广泛营造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争当劳模的良好社会氛围,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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