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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江法院: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起纷争法官释法析理促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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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15 14:30:27  来源:从江县人民法院  

  6月10日,从江法院贯洞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同居关系而引发的子女抚养纠纷案,在承办法官的释法析理和耐心劝解下,该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原告杨某和被告潘某系自由恋爱,2014年,双方按照农村习俗办酒并且共同生活,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生育一儿杨某1。2017年,双方分手,杨某1一直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因杨某1到了上学年纪,需要花钱的地方变多,故杨某一纸诉状递至法院,请求潘某支付杨某1的抚养费。

  在处理家庭类案件时,情理往往比法理更有说服力。了解基本案情后,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一开始双方对于支付多少抚养费的问题态度坚决,都不肯让步。因被告不在从江,工作人员多次在微信上跟潘某沟通,经过对双方多次进行释法明理,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同意潘某一个月支付抚养费500元。至此,该纠纷圆满化解。

  法官在此也建议大家树立正确的婚恋价值观,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充分保护自己在婚姻中的合法权益,切莫因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为未来生活埋下苦果。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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