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9日,镇远县涌溪乡26岁男子付某,乘坐火车从新疆乌鲁木齐经贵阳返回镇远县,付某返乡后未按照疫情防控政策登记报备,并在镇远县城多处流窜与77人接触。因付某系密接人员,导致与其接触的77人全部被集中隔离。付某的行为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政府发布的决定和命令,无视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导致镇远县77名群众被集中隔离,给镇远县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镇远县公安局依法对付某处以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
镇远公安提示:珍惜防疫成果,是大家共同的社会责任。疫情防控期间,请大家积极主动执行防疫规定。对拒不配合落实防疫措施,扰乱防疫工作秩序,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公安机关将坚持“零容忍”,从严从快依法打击处理。(龙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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