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黔东南一男子谎话连篇,住店不给钱,法院说......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2-06-06 12:17:02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近日,镇远县人民法院青溪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房客住店不给钱,店主起诉索要房费的旅店服务合同纠纷案,现此案已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结案。

  被告杨某系一位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于2022年3月4日到原告某旅店入住,支付了当日房费120元,从第二天起开始长住该店。因杨某此前在该店住过一段时间,结清过房费,店主便信任杨某让其长住。从3月16日起店主开始向杨某催讨房费,杨某便编造各种理由一拖再拖未付分文。4月10日杨某趁店主不在,回店取走衣物留下房卡离开。店主立即向公安局报案,杨某仍说谎许下承诺欺骗店主,拖欠房费4320元未付。

  2022年5月,店主起诉到法庭,法庭受理该案后,适用小额程序进行审理,在诉前联系杨某时,杨某认可欠付店主房费,并谎称将及时与店主联系付清房费,第二次联系到他,却慌称不是本人,是杨某的哥哥。直到开庭时杨某都分文未还,而且谎称自己已经在路上了,法庭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当庭缺席判决杨某支付所欠店主房费4320元,此案从受理立案到判决结案仅用时十余天。

  杨某年纪轻轻,就谎话连篇,住店不给钱,丝毫不知何谓诚信,在面对公安局和法院时也丝毫没有敬畏之心,但法治社会不会容忍如此不诚信的人逃之夭夭,到了法院,就算缺席也照常审理判决。

  今年以来,在疫情的背景下,青溪人民法庭收到比往年更多的小额纠纷案件,到目前为止,已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达57件,占总计案件的26.51%。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快审快结,节约司法资源,节省人力物力财力,让正义能高效率得到伸张,从而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张家清 )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上一篇:黔东南一法院公示56名被执行人名单!你认识吗?
下一篇:最后一页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