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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王太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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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6-06 14:37:31  来源:雷山微政务  

雷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太涛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雷府任〔2022〕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龙头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王太涛同志任雷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兼);

  孟光宇同志任雷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雷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杨再能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雷府任〔2022〕2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龙头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杨再能同志任雷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雷山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钟芳海同志任雷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雷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雷山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正科长级);

  全远康、罗朝根二位同志任雷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雷山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肖涛同志任雷山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雷山县交通战备办公室副主任,不再担任雷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雷山县市政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徐飞同志任雷山县村寨保护建设中心主任(副科长级);

  彭祖德同志不再担任雷山县村寨保护建设中心主任职务。


雷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彭祖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雷府任〔2022〕3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龙头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彭祖德同志任雷山县苗族银饰刺绣博物馆馆长(正科长级);

  杨芳同志不再担任雷山县苗族银饰刺绣博物馆馆长职务;

  李徐飞同志原雷山文化旅游产业园区(西江镇)国土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雷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友林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雷府任〔2022〕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龙头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县人民政府决定:

  张友林同志不再担任雷山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吴春秀同志不再担任雷山县财政监督检查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保留副科级待遇)。

  2022年5月30日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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