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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一人在出租屋内非法行医行,还将视频发布到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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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5-30 13:18:46  来源:镇远县人民检察院  

贵州省镇远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非法行医行政公益诉讼案

  【基本案情】:

  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杨某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职业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在出租的民房内私设场所开展具有创伤的诊疗活动,并在“抖音”自媒体平台上发布诊疗视频,虚构诊疗效果进行虚假宣传。其诊疗场所条件恶劣,诊疗器械不符合医疗卫生要求,极易造成传染性疾病的传播。

  【检察机关履职亮点】:

  2022年3月,贵州省镇远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镇远县院)在“抖音”自媒体平台上发现,有平台用户发布多个其在镇远县辖区内进行诊疗活动的视频。从视频中看到,一名妇女用玻璃注射器从多名就诊人员身体的不同部位进行类似拔罐的操作,注射器中拔出少量血液,造成被就诊人员身体多处创伤。视频中的诊疗地点生活用品随地摆放,没有专业的医疗设施和办公场所,从业人员也没有穿着医用卫生服装,治疗过程也没有使用专业医用卫生消毒器械。镇远县院认为,视频中的诊疗行为可能涉嫌非法行医,侵害社会公共利益,遂于2022年3月17日对该案件线索立案审查。

  镇远县院通过分析视频信息,确定诊疗场所的大致位置,并通过询问相关人员了解到,视频中的女子杨某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职业医师执业证书,其通过在自媒体平台发布宣传视频和就诊人员相互介绍等方式,在其出租的民房内开展诊疗活动并收取费用,属于非法行医行为。镇远县院对上述事实进行了证据固定,经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行政机关三定方案,确定卫生主管行政机关对杨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具有法定职责,镇远县院于2022年3月18日依法向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杨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进行查处,严厉打击镇远县非法行医行为。

  2022年5月17日,行政机关将整改情况回复了镇远县院。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单位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对相关情况进行执法调查。经调查查明,杨某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和资质,使用注射器拔罐的方式为来访患者治疗,声称能治疗各种疾病并收取一定费用。基于上述实事,行政机关对其依法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诊疗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行政机关以点带面,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对三起非法行医活动进行了立案调查,同时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宣传,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50份。

  【办案效果】:

  从事诊疗活动需要取得相应资质,非法行医不仅侵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存在较大安全风险,还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应当严厉打击。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拓展公益诉讼线索来源,从“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摸排案件线索,注重以点带面,推动整治自媒体平台虚假宣传行为以及医疗活动行业治理,运用检察智慧助力解决行政监管难题,构筑起更严密的公益诉讼保护网。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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