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石某文、陈某二夫妇与雷山县信用社发生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在雷山法院判决执行后,夫妇二人始终不按期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39万余元还款义务,于是雷山信用社向该院提出申请对夫妇二人共有的一套借款抵押住宅进行查封、评估并司法拍卖,拍卖完毕后,该套房产落到了买受人张某坤手中。在这春节团聚和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夫妇二人终于幡然醒悟,多次电话请求愿意借款偿还该笔借款,希望法院退回这套房产。考虑到被执行人居住问题,又有意愿回购房屋,随后,该院执行干警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与案件各方当事人进行多次沟通,最终夫妇二人与买受人张某坤达成书面协议,在赔偿完竞买费用及贷款利息共计42万余元后,该房产仍归二人名下。目前该案已圆满执结。
利用微信等与当事人进行线上沟通
疫情无情人有情,在这疫情防控特殊时期,雷山法院执行干警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强化善意执行理念,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运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手机短信、电话及微信等开展线上办公。疫情期间,共抽调4名执行干警参与全县疫情防控,通过网络冻结、划拨81.82万元,网上拍卖成交房产3处,成交额204.64万元,执行到位286.47万元,执结执行案件11件,既避免了人员聚集所带来的交叉传染风险,又依法高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做到了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两手抓、两不误”。(李雄飞、朱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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