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020年11月8日18时,家住
锦屏县隆里乡隆里村龙吾寨的吴某某电话报警称:“刚才我们在厂里卖废品的时候,摆在废品一边上的电钻(价值260元钱)也被收废品的老板以为是卖的废品拿走了。希望你们警察帮忙找一下。”
接警后,隆里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核查,系吴某某在
锦屏县隆里乡隆里村龙吾寨组将自己厂房卖废品时,吴某某的爱人石某某将一电钻(价值260元)放在一边,因收废品的人不知道是没卖的,遂将电钻拿上了车。因报警人不知道收废品的人信息(姓名及联系电话),车牌号也不清楚,于是打电话报警求助。
因事发点无监控,且报案人没吃饭,加之天气昼夜温差大,处警民警做好记录(车辆特征及事发时间段等),先叫报案人回家吃饭添加衣物。随后值班民警顾不上休息,通过技术手段了解到该车牌号、驾驶人信息以及去向,分析该车目前应该在启蒙镇家中。处警民警立即联系启蒙所值班民警龙康,随后在启蒙派出所的大力支持下,找到了收废品的老板龙某。龙某得知自己误将电钻当废品收上车后,表示明天早上再去隆里乡附近收废品时,将电钻还回去。处警民警将情况告知报案人,让其心安。同时电话那头报警人传来:“谢谢,为了我这么点事情,让你们忙了那么长的时间,害你们饭都没得吃,太谢谢你们了。”历时三个多小时,终于解决了群众的事情。到了第二天吴某某拿到电钻后,伸出一个大拇指对着隆里派出所处警的民警说:“感谢你们,人民政府的好卫士,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有 你们在,我们隆里人民群众放心!”
近年来,锦屏县公安局隆里派出所以“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引领,集智施策,主动作为,推动服务阵地前移,积极回应群众呼声,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为辖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得到了辖区群众纷纷赞誉。在这座600年古城隆里内时刻交织着浓浓的警民鱼水情故事!(刘芳俊、刘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