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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纠纷】夫妻离婚后,妈妈却因第二任老公之事,未能支付儿子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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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8-31 13:04:13  来源:锦屏执行  

  近日,锦屏法院执行法官通过温情执行方式,成功执结了一起抚养费纠纷。

  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龙某抚养费纠纷一案。双方经亲戚介绍认识,于2009年2月办理结婚登记,同年12月生育一子李小某。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双方在共同生活中产生了矛盾于2012年3月分居。2015年1月,龙某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判决:儿子李小某随李某生活,龙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至李小某年满18周岁。

  判决生效后,因龙某未支付抚养费,李某于2018年7月2日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龙某与李某离婚后,便与吴某结婚生子,但吴某患有尿毒症,不仅丧失劳动能力,每月还需花费几千元医疗费,又要照顾儿子吴小某,生活十分困难,且系建档立卡低保贫困户。申请执行人李某不仅需抚养儿子李小某,还要照顾年迈的父母,生活亦十分困难。鉴于此种情况,锦屏法院为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理念,为其开通了绿色通道,经审批,给予李某司法救助金1万余元,暂时缓解了李某、龙某的困难局面。

  2020年7月2日,因龙某未支付2019年抚养费3600元,李某再次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依法冻结龙某银行存款1288元。龙某知晓自己银行存款被法院冻结后,多次找到执行法官要求解除银行冻结,8月20日,龙某再次“上门”要求解除银行冻结,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讲解父母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经过四个多小时的温情执行,终于打动了龙某,龙某当即支付了抚养费。龙某表示“十分感谢国家政府的帮助,让我的家庭渡过很多难关,现在自己也想为儿子李小某尽一份母亲的责任。”并承诺今后一定按时支付李小某的抚养费。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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