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当事人领取劳动报酬签字现场)
原来,申请人张某等四人供职于某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后来因公司停业,被执行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罗某向张某等四人出具了欠薪欠条,约定在2019年11月前结清,后张某四人多次讨要无果,遂至将其公司起诉到法院,用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该案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如下:由该公司支付张某四人工资款合计46160.00元。该调解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未按调解书自觉履行其义务。无奈之下的张某4人只能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黄平法院执行局受理该执行案件后,为促使其自觉履行义务,通过深入调查了解,对其法定代表人罗某释法明理,陈说利弊,经过不懈的努力下,被执行的法定代表人罗某承诺给其几天的时间,争取把案件履行。
在2020年9月11日上午,黄平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接到被执行人电话表示已把钱筹集到了,随即就通知申请人到法院,把钱发放到当事人手中。至此,该案件得到了圆满有效的解决。(潘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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