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现场勘验,老大爷共砍伐了绿化带内树木20余棵,现场询问老大爷后得知,他今年78岁,是黄平县重安镇黄喉村人,受疫情影响,家里壮劳力都没回家过年,就他一人在家,家里柴火不多了就出来“找柴火”,年纪大了远处去不了,就近在家门口的高速路用地内的绿化带“伐薪”。路政员现场对老人开展了宣传教育,告知他砍伐绿化带树木违反了《公路法》第四十二条,介于当事人年纪较大,根据实际情况路政员责令当事人写下保证书,保证书内容为:1.当事人在今年春季将砍伐的树木补完毕,保证今后不再破话公路的任何设施。2.自愿担任宣传员,在村里宣传高速公路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高速路政提示:公路用地上的树木,不得任意砍伐;需要更新砍伐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同意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完成更新补种任务。(刘祖轩、陈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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