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岑巩县5村民疫情当前不听劝1人被拘4人被罚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0-02-10 12:52:55  来源:今日岑巩  

  2月7日,岑巩县公安局思旸派出所对思旸镇桐木疫情当前不听劝的5名村民依法查处,行政拘留1人,行政罚款4人。

  2020年1月27日,思旸镇疫情防控联合工作组到辖区亚坝村排楼组湖北务工返乡人员唐某贵、唐某昌家中,分别向其通告《岑巩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1号)内容,并郑重告知两人不得外出,必须履行疫情防控居家隔离命令。当日15时许,唐某贵、唐某昌又前往寨邻唐某祥家中同他人以打麻将方式娱乐。期间,唐某贵拿出手机播放“桐木村村民交流群”群内成员讨论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的语音聊天内容后,杨某珍用唐某贵手机在群里发出侮辱性语音,同时在场人员唐某祥、唐某平也应和对群内其他成员进行辱骂,影响恶劣。

  接警后,思旸派出所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固定相关证据。同时,再次依法告诫唐某贵、唐某昌、杨某珍、唐某祥、唐某平等五人执行居家隔离观察防控命令。2月7日,待五人隔离观察满14日,思旸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将唐某贵、唐某昌、唐某平、杨某珍、唐某祥传唤到公安机关询问。

  经询问,唐某平、杨某珍、唐某祥三人对公然侮辱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唐某贵、唐某昌两人对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岑巩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杨某珍处以行政拘留八日。鉴于唐某贵、唐某昌、唐某祥、唐某平等四人积极配合,态度诚恳,对自己违法行为有悔过表现,公安机关分别对其四人处以罚款行政处罚。

  为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防止疫情蔓延扩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思旸镇党委、政府严格落实党中央、省、州、县相关疫情防控指示,结合镇情实际,对各大交通路段设卡管控,对村(居)进行地毯式排查,落实包保责任制,实行精准化管理,纪检监察、政法干警、城管、综治等职能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狠抓“查、防、控、治、导”病毒防控五字方针,镇村两级形成联防联控,内防扩散、外防输入取得较好成效。通过发放资料、流动宣传车、流动音响等高密度政策宣传方式,村内党员、组长、热心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政策已家喻户晓。目前,辖区爱心企业纷纷向思旸战区捐献瓶装水、苹果、梨、炭等物资,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为一线抗“疫”将士后勤需求提供保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助力。(麻秀甲)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上一篇:岑巩:外防输入内防传播 小区封闭战在“疫”线
下一篇:岑巩县水尾镇老寨村严把“疫情”关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