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雷山县市场监管局对国家药监局公布[(2019年第85号)关于5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在辖区进行监督检查,旨在确保市民购买到符合规定及合格的药品。目前,已对医院,药店41家进行了检查,未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
图为执法人员检查药店药品场面
“经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等11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40家企业生产的5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检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对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阿魏酸哌嗪片、江苏聚荣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葡萄糖酸钙口服溶液、山西国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吸入用乙酰半胱氨酸溶液等57批次药品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对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检查仍在进行中。图为执法人员检查药店药品场面。(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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