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雷山县市监局对食品经营业主进行约谈场面
分析当前食品经营形势,明确有经营管理指导意见。通报存在销售票据未加盖“易票通”专用溯源章,食品存放时达不到离墙离地10厘米要求等问题;对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违法经营行为的处罚”等内容进行解读;签订《雷山县食品批发经营主体责任告知书》。旨在进一步提高合法经营,明确主体责任。(杨华 杨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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