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医师执业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雷山县市场监管局自即日起在全县开展为期6个月的药品经营单位执业医师“挂证”、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行为专项整治。
召开会议,开展自查自纠。召开全县执业医师和药品经营者会议,通报执业药师不规范执业的现象和问题及“挂证”的风险等问题。部署2019年工作重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第一责任人意识,积极自查,主动纠正挂证、兼职、履职不到位等行为。
监督检查整治,以药品零售单位(连锁门店)为对象,查处执业药师“挂证”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并与规范进货渠道、严格票据管理等日常监督检查内容相结合,督促提高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水平。同时查违反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规定销售药品,执业药师不在岗履职的行为。对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执业药师注册证》;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和销售处方药的,依法查处。
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托12315投诉举报平台热线,进一步惩处执业医师“挂证”的乱象,规范药品经营行为。据悉,全县下发签订《药品零售企业守法经营告知书》、《执业药师不挂证,在职、在岗承诺书》82份。通过整治,旨在有效遏制“挂证”行为,形成严查重处的高压态势和强大威慑,进一步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和执业药师执业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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