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黎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在网络上非法销售卷烟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进行批准逮捕,此案是该院办理的首例网络贩烟案。
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自2017年3月开始利用微信在网络上销售各种假冒品牌卷烟,经查向黎平县内销售不同品牌香烟共计104条,上述卷烟经贵州省烟草监督检测站鉴别,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
张某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的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规定,该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进行批准逮捕。(石娟 黄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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