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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一恶势力犯罪团伙受审,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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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0-09 10:33:21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10月8日,锦屏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胡某祥等恶势力犯罪团伙涉嫌寻衅滋事一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以胡某祥、龙某辉、范某高、付某等人组成的犯罪团伙,从2018年9月份以来,以“看场子”收取保护费为目的,多次在锦屏县城区的金凤凰娱乐会所滋扰、吼闹、打砸等犯罪行为。

  2019年10月8日经锦屏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各被告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依法对胡某祥、龙某辉、范某高、付某判处二年零六个月至八个月的不等的有期徒刑。

  此次公开审理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充分彰显了锦屏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有力打击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刘芳俊)

责任编辑:叶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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