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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黄平法院发出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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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2-25 16:13:55  来源:黄平县人民法院  

  本网讯 近日,黄平县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发布了该院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的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女主阿玲(化名)因不堪丈夫骚扰和家暴威胁,向人民法院递交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经法官依法审查后,及时裁定,禁止其丈夫向阿玲实施家庭暴力,禁止骚扰、跟踪、接触阿玲,违反禁令将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阿玲经人介绍与丈夫阿伟(化名)认识一月后结婚,生有一女,婚后因性格不合长期分居,丈夫阿伟长期外出务工,夫妻感情不睦。今年阿玲提出离婚,阿伟坚决不同意,后双方分居两处。分居期间其夫阿伟经常半夜到阿玲住处骚扰、谩骂,甚至拿着棍棒到阿玲住处敲门威胁阿玲。阿玲报警后,警察出警后阿伟方才离开。阿玲不堪其夫骚扰和威胁,于今年12月向黄平县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提供相关视频、出警记录等证据材料。黄平县人民法院收到申请后,法官立即对申请和相关证据进行审查。经审核认为,阿玲受到丈夫阿伟骚扰和家暴的现实威胁属实,符合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法院随即裁定:禁止被申请人阿伟对阿玲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阿伟骚扰、跟踪、接触阿玲及其近亲属。如违反上诉禁令法院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裁定书自发出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在送达双方当事人的同时,也向当地公安机关和当事人所在社区居委会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目前该令正在执行之中。

责任编辑:叶敏【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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