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无证驾驶大货车 胆大男子将被罚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8-10-19 15:02:03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2018年10月17日上午,黔东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在镇远南收费站设置执勤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查获了一起无证驾驶营运货车的严重违法行为。

  当日11时40分许,民警截停一辆重型货车,对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声称驾驶证未带在身上,可提供身份证号。经过查询该男子提供的身份证号民警发现,查询到的驾驶人跟眼前的男子虽十分相似,但却并非同一个人。民警随即要求男子提供真实的身份证信息,并告知如核实后再次发现弄虚做假,将会从重处罚。此时男子才说出了自己的真实姓名,民警立即据此进行查询,发现驾驶人乐某并未取得驾驶机动车的资格。

  “没有驾驶证还开货车,这太危险了!”民警对乐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乐某表示,他是剑河县人,此次是开公司车准备到镇远沙场排队等候拉沙。他觉得自己虽然没有考取驾驶证,但非常自信能够熟练驾驶大货车,只要小心驾驶就不会发生危险,并想着当时快到下班时间,肯定不会遇到交警查车,谁知刚出镇远收费站便被民警抓个正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之规定,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将面临行政拘留十五日以下,罚款1千元的处罚。

  高速民警提醒:无证驾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对道路安全造成不利影响。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莫要心存侥幸,漠视法规,请遵守交规、安全行车、文明行车。

责任编辑:闵莉【收藏】
上一篇:为农房上保险 防止群众因灾而穷
下一篇:泪目!镇远这个人因公受伤 仍心系工作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