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雷山县交警大队以及特警在丹江镇望丰路口进行常规检查,杨某在该路段路过时,看见民警正在查车,心生邪念,用微信拍摄一段短视频并公然辱骂执勤民警,当天该短视频迅速在微信传开,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雷山县公安在得知消息后迅速出击,很快捕获了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杨某:“我在望丰路口公交站台用手机拍警察查车,然后我就开口骂人(警察),当时拿手机头脑发热了就用手机讲.不该做这个事,我知道错了。”12月27日 民警将涉事人员杨某传唤到公安局,面对确凿的证据和民警的讯问,杨某对公然辱骂执勤民警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民警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雷山县公安局民警杨经纬:
“我们在网络中更因该合理使用自己的言行,不要随意轻易辱骂他人,在自媒体时代里,网络也是公共场所,虽然是社交的社区,传播的速度甚至比我们现实当中人与人交谈的还快,更因该对自己的言行在规定的法律合理的范围之内发布相关的内容,不要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 ”
网络并非真空地带,也绝非法外之地,任何一个网民要自觉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广大网民在发布信息时,一定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多点理性,少点冲动,严守法律法规,切勿挑战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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