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广辟线索来源,深化禁毒人民战争,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近日,雷山县禁毒委员会制定出台了《雷山县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奖励暂行办法》,鼓励社会各界群众积极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经查证属实,举报人最高可获5万元奖励。
《办法》规定,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查货罂粟不满500株或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小的每起奖励500元,查获罂粟500至3000株或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每起奖励800元,举报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每起奖励1000元;根据举报人举报线索,查获3名以下(含3名)吸毒人员的奖励2000元;根据举报人举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鸦片、海洛因、甲基丙胺等毒品,缴获毒品不满200克的每案奖励1000元,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的每案奖励2000元,1000克以上的每案奖励3000元;根据举报人举报线索,公安机关查处歌舞厅、娱乐场所、会所、宾馆酒店等处所涉毒问题查证属实的每案奖3000元,查获容留他人吸毒的每案奖励2000元。根据举报人举报线索,公安机关每案查获毒品数量超过1000克、每案涉毒犯罪嫌疑人员超过3人以上、案件影响重大的,提供在逃重大毒品犯罪嫌疑人线索的,除获上述奖励外,另重奖举报有功人员1万至五万元。
《办法》还特别指出,县公安机关和县禁毒办接到群众举报后必须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举报内容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对举报人或举报情况不认真核实查办的,向被举报人通风报信的帮助其逃避查处的,工作失职或泄密的,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据悉,奖励经费由县禁毒办办理。举报人接到奖励通知后3个月内领取奖金。为使广大群众知晓《办法》,勇于和善于举报,雷山县除了城乡张贴、印发群众、广播电视宣传外,还开展了《办法》宣传学习活动,并在城乡居民、干部群众、中小学校师生中开展广泛的“你知道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举报人会得到保护和奖励吗”的《大众禁毒基本知识知晓率调查问卷》。(余国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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