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5月8日晚,在贵州黎平县城区正阳路,一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突然起火。当天晚上21时30分,黎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在该路段开展护学岗工作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雪佛兰小轿车行驶至正阳路中段时,车辆突然发生自燃,车头冒起了浓烟,紧接着火苗从车头左车灯出喷出来,情况十分危急。驾驶员慌忙跑来向交警求助,因该路段车流量大,且在城区内,一旦车辆发生自燃并引起汽油爆炸,后果不堪设想。民警寻问驾驶员车上是否有灭火器无果后,急中生智,迅速跑到黎平二中警卫室及附近商店借灭火器,及时将火情扑灭。
据驾驶员描述,当晚他从县城港澳新区驾驶车辆往正阳路方向行驶,经过该路段时,突然闻到有一股烧焦的气味,他便靠边停车,下车查看,这时,已经发现车头发动机位置已经冒起浓烟,并有火苗升起,因为车上没有配备灭火器,只有看着车辆燃烧。于是向附近执勤的民警求助,火势才得以扑灭,挽回发损失。
因火势发现及时,得到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在此,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等消防工具,在车辆发生事故、引起火灾时以便及时灭火和砸窗逃生。(张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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