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黎平:轿车中突然起火 交警快速灭火挽回损失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18-05-10 13:29:52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5月8日晚,在贵州黎平县城区正阳路,一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突然起火。当天晚上21时30分,黎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在该路段开展护学岗工作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雪佛兰小轿车行驶至正阳路中段时,车辆突然发生自燃,车头冒起了浓烟,紧接着火苗从车头左车灯出喷出来,情况十分危急。驾驶员慌忙跑来向交警求助,因该路段车流量大,且在城区内,一旦车辆发生自燃并引起汽油爆炸,后果不堪设想。民警寻问驾驶员车上是否有灭火器无果后,急中生智,迅速跑到黎平二中警卫室及附近商店借灭火器,及时将火情扑灭。
 


 

  据驾驶员描述,当晚他从县城港澳新区驾驶车辆往正阳路方向行驶,经过该路段时,突然闻到有一股烧焦的气味,他便靠边停车,下车查看,这时,已经发现车头发动机位置已经冒起浓烟,并有火苗升起,因为车上没有配备灭火器,只有看着车辆燃烧。于是向附近执勤的民警求助,火势才得以扑灭,挽回发损失。

  因火势发现及时,得到扑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在此,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车辆必须配备灭火器,安全锤等消防工具,在车辆发生事故、引起火灾时以便及时灭火和砸窗逃生。(张富发)

责任编辑:田应龙【收藏】
上一篇:男童贪玩不慎坠落困河岸 黎平消防成功处置
下一篇:银行放贷400万 其中126万当事人有钱也不还 法院出重拳案件完满收官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