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雷山县公安局依法对2起非法电捕鱼案件立案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6人。
5月3日,雷山县公安局接到雷山县农业局执法协作请求,雷山县公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指派侦查部门、辖区派出所民警前往参与,先后在雷山县丹江镇丹江河教厂支流查获2起使用电鱼机捕鱼的嫌疑人6人,扣押电鱼机2套,收缴渔获物1.24公斤。
经雷山县农业局前期调查取证,该6名嫌疑人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5月12日雷山县农业局将该案移交给雷山县公安局,经审查,该局于5月12日对该案进行立案侦查,并于当日将涉嫌犯罪的6名犯罪嫌疑人滕某伟(男、雷山县丹江镇教厂村人)、李某南(男、雷山县丹江镇教厂村人)、李某贤(男,雷山县丹江镇人)、文某龙(男,雷山县西江镇人)及李某银(男,雷山县丹江镇人)、莫某锋(男、雷山县丹江镇人)传唤至雷山县公安局,经讯问6名犯罪嫌疑人对使用电鱼机捕鱼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滕某伟、李某南、李某贤、文某龙、李某银、莫某锋6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陈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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