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锦屏县政府虽然专门下发《通知》,明确规定锦屏县城区域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但是,还有一部分群众仍然违规燃放。
12月27日15时,锦屏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城区内的农贸市场燃放烟花爆竹。接报后,锦屏县公安三江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了浓烟滚滚中正在燃放烟花爆竹的赵某某。
经查,赵某某系锦屏县人,现居住于锦屏县城区的农贸市场附近。处警民警对其行为进行劝阻、制止后,因锦屏县城区的农贸市场属城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赵某某的行为已违反相关规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赵某某因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燃放烟花爆竹,除被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外,还被处以200元的罚款。
据锦屏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人介绍,从2017年1月份以来,锦屏县公安局在城区共规劝、制止放弃违规燃放行为180余起,查处违规燃放行为12起,处罚违规燃放个人12人。
2018年元旦春节临近,锦屏县公安机关将加强街面巡逻,加大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锦屏城区禁炮工作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满足人民群众对空气清新、环境清洁的生活需求。 (刘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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