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该县认真开展灾情调查,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2016年,全县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485余万元,采购救济粮138吨、棉被850床、棉衣320件,救助困难群众11646人次。同时发放救助金139.33万元,对379户困难家庭实施了临时救助。
认真做好困难群众看病难、就医难工作。2016年,该县共救助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对象1413 人,支付医疗救助金470.57万元;为810户898人五保供养对象全额支付参保资金80820 元;全额救助五保户医疗费用18.17万元71人。
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2016年,该县共发放各类优抚资金924.84万元;发放“八一”和“春节”期间2828名重点优抚对象慰问金56.56万元;县财政每年拿出20万元在县人民医院对全县重点优抚对象开展定期体检;发放医疗救助经费47.43万元救助优抚对象128人。
认真做好孤儿保障工作。切实改善孤儿困难生活状况,有效保障孤儿生活所需,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39.62万元2320人次。
认真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坚持主动救助工作机制,对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生活无着的疯癫人员积极施救和进行医治,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和疯癫人员146人,发放救助金2.5万元。(周婧 杨家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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