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三穗县法律援助中心一直秉承“应援尽援,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近日,法律援助中心受理首例外国人援助案件。
犯罪嫌疑人山某、济某均系缅甸人,因涉嫌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关押。因两人均没有委托辩护律师,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国接受刑事审判,没有委托辩护人时,应当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保证审判程序的公正性”。相关部门联系到三穗县法律援助中心,该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了经验丰富、刑辩能力强的2名律师李代洪、刘开鑫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还安排了一名翻译一起为2名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
三穗县司法局一方面面向广大群众,大力宣传法律援助,另一方面,降低门槛,完善便民利民举措,近三年来法律援助中心为贫困百姓撑起“一片蓝天”,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41件,给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00余万元,深受党委政府的好评和广大群众的欢迎。(欧永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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