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6月21日从雷山县教科局获悉,为解决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设备配备问题,雷山县日前下达近21.6万元购置资金到该县8乡镇46所乡村小学(含教学点),用于改善乡村小学(含教学点)食堂设备。
根据实际需要,雷山县将这笔资金分配给丹江镇4校11005元,西江镇11校84970元,郎德镇2校12570元,大塘镇7校23720元,永乐镇10校48220元,达地乡3校3050元,方祥乡1校5300元,望丰乡7校26810元,共计215645.00元。主要用于购置学校食堂所需的饮食餐桌、餐具、消毒柜、冷藏柜、留样柜、保鲜柜、液化气炉、电磁炉、抽油烟机、大铁锅、大电饭锅、高压锅、不锈钢锅、不锈钢保温桶、冰箱、菜刀、砍刀、削皮机、切肉机、切片机、瓜果切丝机、饮水机、液化气炉灶、换气扇、食堂纱窗、蔬菜粮油存放架、大型电蒸饭机、磅秤等食堂设备。
为了用好资金,保质保量购置食堂设备,雷山县财政局、教科局作出要求:一是各校务于2016年7月底前完成食堂设备采购工作,并将所采购的设备发票、设备图片以乡镇为单位打包上报营养办;二是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对下辖学校的食堂设备采购工作进行督查指导,确保设备采购质量和按时到位;三是各校要严格资金用途,严禁将食堂设备资金挪作他用;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严禁虚列虚支、虚报冒领和挤占挪用,确保资金按规定使用,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和偿还债务等支出,并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余国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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