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雷山县教科局发出通知,安排123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统一于6月18日在丹江镇龙头希望学校当“考生”,参加雷山县教师业务能力测试。
这些“考生”包括:在2014年和201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业务能力测试中测试成绩(含补考)均为“不合格等次”;2015年因特殊情况经同意缓考和无故不参加教师业务能力测试的未满55周岁男教师和未满50周岁女教师。
为提升全县教师队伍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雷山县教科局于2014年出台《关于教师业务能力测试实施方案(试行)》,决定从2014年起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组织全县教师集中开展一次教师业务能力测试。测试结果成绩划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获优秀等次的教师给予奖励表彰,颁发荣誉证书,作为评优评模的重要依据之一;对不合格等次的教师要进行培训和补考,直至测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任教,培训、补考费用自理;对在测试中弄虚作假、补考成绩不合格、无故缺考等违反考试规定情况的,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余国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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