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3月4日,笔者从雷山县民族手工产业发展办公室获悉,为鼓励和推动民族手工产业做大做强,促进民族文化旅游发展,该县下发《关于奖励2015年度雷山县民族手工产业发展的通知》奖励手工产业技艺竞赛获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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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申请者必须是雷山籍民族民间手工艺人,在2015年内获得州级及以上政府或各政府下属部门举办的民族手工产业技艺竞赛(银饰技艺、刺绣织锦技艺、芦笙制作、土陶制作、民族木梳等民族手工艺)一至三等奖获得者。
手工艺品:银茶壶
笔者还了解到,这是该县首次对民族手工产业技艺获奖者进行奖励, 国家、省、州级一等奖分别奖励8000元、3000元、2000元;二等奖分别奖励6000元、2000元、1000元;三等奖分别奖励4000元、1000元、500元。
申请者必须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奖杯照片、作品实物或照片、作品简介、身份证等需要证明材料,一经发现存在弄虚作假材料的将追究申报人法律责任,退还奖金,自行承担损失。
受理时间为:2016年3月4日-3月10日(周末除外),电话:3337770。图为参赛选手部分获奖作品。(吴耶你/文 李胜康/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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