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月14日至19日,
从江县安监局联手有关部门,分期分批对全县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销售点开展清查行动,目前共检查2家批发企业、231家烟花爆竹销售点,下达检查记录13份、强制措施决定书12份、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单位)1份、发现无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13家,督促落实整改隐患12处、罚款1000元、没收烟花354盒、爆竹636卷(封)、爆竹王6814颗、火柴炮52件、照明弹190根。
据了解,该局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销售等工作。在把好审批审核的同时,针对春节时期烟花爆竹供需量激增的情况,主动联系该县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深入全县21个乡镇,在各辖区派出所配合下,对2家烟花爆竹批发销售公司的安全管理和231个零售点销售情况进行了清查。
清查中,执法检查人员对个别经营零售点未按照规定放置灭火器、未按规定悬挂严禁烟火警示标志、专柜排放混乱和烟花爆竹库存量过大等问题,对销售点负责人一一指正、督促整改。对集贸市场、人群集中地,铺面间隔不到50米的销售点一律取缔,对无证经营销售现场查处,进行宣传教育。目前已有2家烟花爆竹经销店及时补办许可手续,较好地净化了烟花爆竹销售环境,预防和消除各类烟花爆竹安全隐患的发生。在展开清查行动的同时,大力通过该县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加大群众在正规销售点购买并正确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力度。(杨政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