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镇远作为黔东南州辖区内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的四个基层法院之一,镇远法院管辖原属于施秉、黄平、台江、剑河和三穗五个县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在此基础上,该院严格按照了上级法院关于推进行政诉讼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的精神,结合本院工作实际,成立了领导工作小组,配齐配强审判力量,
实行立案登记制后,群众对法院的立案效率大大提高,切实增强了法院的公信力。镇远法院在对当事人起诉、自诉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时,除了当场释明外,并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进一步防止了当事人忘记需要补正或补充材料不齐全等情况发生,避免群众诉累,有效解决立案难的问题。
镇远法院刑事审判庭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截至2015年10月19日,刑庭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86件110人。现已审结67件,涉案被告人82人,结案率为77.91%,其中当庭宣判15件。普通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46件,陪审率为71.88%。高效的审判效率为促进平安镇远、法治镇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杨 嵘 龙润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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