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自己的女儿被车撞伤了,你会怎么做?6月29日,笔者从镇远县公安局舞阳派出所了解到,今年4月29日轰动镇远的徐氏兄妹殴打交通肇事驾驶人常某一案,日前有了结果,打人者徐某刚被拘5日,帮助者徐某英被罚款400元。
事情还得从今年的3月21日说起。据介绍,当天19时10分许,贵州省湄潭县驾驶人常某(男,36岁,持A2证) 驾驶一辆有号牌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由镇远殡仪馆往青溪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自来水厂三岔路口路段时,学龄前儿童徐某云(女,2岁)未在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突然横穿马路,车辆避让不及刮撞到徐某云,造成徐某云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
据了解,徐某云所受伤是轻伤,镇远交警根据《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出常某应赔偿徐某云数千元。但徐某云的父亲徐某刚认为,自己女儿受到惊吓,自己也受到惊吓,加上要照顾女儿等其它费用,要求常某赔偿数万元,遭到常某拒绝。一气之下,徐某刚拒绝常某支付女儿的医疗费用和协商放行常某的车辆,常某也回到湄潭老家。后镇远交警又多次主持双方调解,但双方仍未对赔偿事宜达成一致,镇远交警建议走司法程序解决。
4月29日,徐某刚自行邀约常某谈赔偿一事。13时许,徐某刚喊上自己的妹妹徐某英等一众亲属,在镇远县机动车二级维护站里找到常某,要求常某赔付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数万元。由于徐某刚提出的要求大大高出国家制定的标准,常某依然坚持拒绝赔偿。一怒之下,徐某刚、徐某英对常某进行殴打,致常某左侧第7根肋骨骨折,经鉴定,常某所受伤是轻微伤。
经调查取证,日前,镇远县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徐某刚被行政拘留5日,徐某英被罚400元。
镇远交警提醒: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当事双方应依法依规解决民事赔偿事宜,切莫冲动并做出违法行为,不然有理变得无理,无理的罪加一等。(龙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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