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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县台烈:化解一起三十多年的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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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07-13 09:16:51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近日,在三穗县台烈司法所的指导下,台烈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化解了一起三十多年的土地纠纷。

  该起纠纷发生在台烈镇某村。据了解,争议地于80年代初曾经被单身张某建有木屋,但张某建好后就外出至今未归,从无音讯,不久房屋无人料理倒塌。张某某以自己是张某的亲兄长为由主张要对屋基代为行使管理权。而居住在张某屋基旁的张美某声称争议地是属于自己所有,当时出于同情张某的窘境,同意张某在自己家屋边的自留地建房子,张某一直不出现,自然应该由自己管理争议地。

  张美某虽持有1952年的土地证,但上面记载不确切,不能作为直接证据使用。在走访村里多位老人、反复和双方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法律法规后,在台烈镇调委会的努力调解下,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自愿达成协议:各自均不再对争议地进行使用,如果张某始终不再出现,那么土地使用权收归村集体。(明来)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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