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9月22日从雷山县民政局获悉,该县下拨2015年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给全县八个乡镇共计1000万元,其中下拨给丹江镇160万元、永乐镇140万元、西江镇170万元、大塘镇170万元、郎德镇110万元、望丰乡100万元、方祥乡100万元、达地乡50万元,。
2015年雷山县先后遭受“5.27”、“6.8”、“6.13”、“6.21”等四次特大暴雨洪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13亿元,受灾人口13.3万人。这次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受灾群众口粮饮水、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受灾群众居住安置等问题。
雷山县要求各乡镇按照民政部、财政部有关规定,以高度责任感共同管好、用好救灾资金;对救灾款发放要实行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平均分配,不得以慰问金形式发放,要实行“一卡通”社会化发放到户,确保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余国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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