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笔者从雷山县公安局西江派出所处获悉,该所查处一起损毁景区观光步道护栏案件,行政拘留1人。
据悉,杨某某(男、现年48岁、贵州省石阡县人)在西江景区观景台一新建房屋做装修时,欲将挡住酒店大门的观光步道护栏锯掉一截,杨某某正在锯护栏时被西江景区管理局工作人员发现后报警。西江派出所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勘查,并口头传唤杨某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杨某某对损毁景区步道护栏行为供认不讳。
因杨某某私自锯断景区观光步道护栏,属于故意损毁财物,雷山县西江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杨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何可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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